武昌区全程“质检”法律援助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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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22 汉网 | |||||||||
汉网消息 本报讯(记者李咏 通讯员欧新梅 李明智)近日,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工作人员来到区人民法院,参加该中心受理的一起少年刑事案件的庭审旁听。这是该中心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检”制度后的一道必经程序,旨在监督指派的律师是否尽责。 去年初,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调查走访,发现个别律师因“义务代理”,存在着“交差”心理,准备工作马马虎虎,收集证据敷衍了事,法庭辩护漫不经心,当事
去年上半年起,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案件“质检”制度,对重点案件办理的全部“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开庭前,该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一起讨论分析案件,了解证据收集情况;庭审中,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监督指派律师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情况;庭审后,工作人员走访当事人,了解其对律师的意见。在每道“工序”中,工作人员都如实填写《办理跟踪表》。 在一次旁听庭审时,工作人员注意到指派律师疏忽了当事人的一项诉讼请求。庭审后,工作人员汇报给区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迅速撤诉,更换了代理律师,其差旅费不予以报销,并建议司法部门对该律师给予相应处罚。 “质检”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去年,武昌区法律援助案件胜诉及被法庭采信意见比例达95.8%,高于规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