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首例非法使用童工致人身损害案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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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50 河北日报 | |||||||||
■后续报道定州受伤童工获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翟楠楠)近日,省会首例非法使用童工并致人身损害案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由于不满14岁的当事人杨勇(化名)家境贫困,且尚欠医院近两万元医疗费用,新华区法院特批其缓缴50%诉讼费用,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还为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援助。
2005年8月22日下午,定州市少年杨勇在其打工的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85号“华府园”工地,从二楼电梯通道掉至地下二层,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脾摘除、肝破裂、肾破裂、肺挫伤等严重损伤,已花费医药费数万元,因无钱继续支付医疗费,不得不中止治疗。其间,杨勇的家人多次要求雇主河北信远建筑工程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均遭拒绝。杨勇伤势至今尚未痊愈并且可能继续恶化,无钱进行二次手术(本报曾于2005年9月29日、11月15日对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 依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杨勇的家人将河北信远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对杨勇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