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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4月1日起执行 市管高速路将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1:00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委高速公路管理处了解到,自4月1日8时起,我市同三高速公路(青岛段)、胶州湾高速公路、疏港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段)将执行新的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已安装计重设备的同三高速公路(青岛段)、胶州湾高速公路、疏港高速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
对客运车辆按照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尚未安装计重设备的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段),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今后,超载超限的车辆将被加收不少钱,其中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站如果计重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改按车型收费。(记者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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