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区露天焚烧罚款200元 重点禁烧区已经划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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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1: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的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市政府将骆岗机场周边及城区上风口的15个乡镇划为重点禁烧区,鼓励中介公司积极收购秸秆,以净化省城空气。 据介绍,在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否则环保部门将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我市已出台规定,凡承担禁烧区油菜秸秆收购任务,购买打捆
重点禁烧区为:包河区骆岗街道、义兴镇、义城镇、大圩乡;瑶海区大兴镇、瑶海工业园、磨店乡;庐阳区大杨镇;肥东县龙塘乡、撮镇镇、店埠镇;肥西县烟墩乡、南岗镇、上派镇;长丰县双墩镇。 中介收购范围:重点禁烧区内的油菜秸秆由中介公司承包收购,长丰县农作物秸秆再利用技术协会收购包河区和长丰县禁烧区油菜秸秆,合肥利天秸秆利用有限公司收购肥东县和瑶海区禁烧区油菜秸秆,合肥绿海林业研究所收购肥西县禁烧区油菜秸秆,合肥立新食用菌厂收购庐阳区禁烧区油菜秸秆。 (朱守胜 熊兆巍) 新闻点 9:30 市政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