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求职歧视”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未婚未育”一直是女性求职时“一帆风顺”的一大“法宝”。但没有料到,这个“便利”条件有时竟转化成了“绊脚石”,影响了求职者的就业。近日,市民陈小姐就来电反映,她因“大龄且未婚未育”而被某公司以“招用后婚嫁生育会给工作带来影响”为由拒之门外。据今年28岁的陈小姐介绍,前不久她经朋友推荐到某大
型外资公司应聘英文秘书一职,该用人单位对陈小姐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都十分满意,但当问起婚姻状况时,陈小姐自豪地答称“未婚”。当时,她注意到面试的公司老总听完这句话后迟疑了片刻,最后还是让她回去等候录取消息。一周后,公司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陈小姐:她落选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陈小姐对那天的面试自我感觉良好,她不甘心就这样被刷,于是通过朋友了解原因。“到了婚育年龄却未结婚生小孩,公司事务繁忙,工作机动性强,怕今后一连串的个人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工作。以后她既是大龄新娘,又是大龄产妇,还将是大龄妈妈,年纪偏大,家庭事业两头兼顾不仅会手忙脚乱,还容易产生情绪波动而耽误日常工作……”该公司老总的一段话道出了陈小姐落选的原因。对此,有关人士认为,用人单位把婚育条件作为确定是否招聘女性员工的一大因素来考虑,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已侵犯了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女性就业者如果遭遇此类“歧视”,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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