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履历赢得副总裁聘书 表现太差终被炒鱿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2:4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靠着一份优秀的履历和出色的自我陈述,孙丽轻而易举地赢得了南京某广告集团公司副总裁的职位,享受配备专车和8000多元月薪的待遇。可惜实际工作中的孙丽表现平庸得令人起疑,公司随即展开调查,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南京栖霞法院开庭审理的这起劳动纠纷,也许能给许多“求才若渴”的企业提个醒。
履历优秀 2003年底,27岁的孙丽参加了这家广告公司“媒体经营副总裁”职位的角逐,并以“绝对优势”战胜对手,公司很快和她签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任命其为“副总裁”,年薪30万(其中基本工资10万,年终奖金20万)。此外,公司除为她配备了专用轿车外,还有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 孙丽能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享受如此优厚的待遇,离不开她那份“绝对优秀”的履历: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又在南京大学攻读EMBA。工作经验更不得了,短短4年间,她便从江苏省外事汽车旅游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晋升”到某广告公司董事长,薪资待遇也从年薪10万元升到200万元…… 能力很差 可惜这位新来的年轻副总裁的表现总是令人失望:“业绩不佳、管理能力较差”是公司对她的总体评价。 除了开着公司的车辆连续8次违章外,“旷工、违纪”等现象也总在她的身上发生,根据公司的考勤记载,2004年6月她仅上班4天,7月后就一直不到公司了。 个人综合素质与其自称的优秀履历极不相称,引起了公司董事会的重视。 公司随即进行调查,发现孙丽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提供的学历证书都是假的:“财经大学毕业”,其实是“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读过“南京大学EMBA”,其实是“参加了南京大学EMBA中心EMBA课程的旁听”…… 2004年8月8日,公司和孙丽解除了聘用关系。 说谎有理? 离开公司后,孙丽为共计超过17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最终对簿公堂。法庭上,公司认为孙丽应聘时用欺诈手段谋取了公司高职位,合同应属无效。 但孙丽却振振有词,认为“公司招聘时不该轻信应聘者的一面之词。应该自己去调查清楚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经验,再决定聘不聘用。”根据这个逻辑,孙丽认为“查不出自己作假,是公司的事,不能怪我欺诈”。并且认为,公司不能因此逃避支付自己工资和经济补偿的义务。 合同有效 法院认定,孙丽在应聘“副总裁”的过程中,确实夸大了自己的学历和履历,并用这种“不诚信”的手段获得了与公司签约的机会。但这种行为尚未构成欺诈,聘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此外,公司在招聘时,对孙丽提供的材料没有审查核实,也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由公司支付给孙丽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96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