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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让坟中祖父“上庭”当原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4:27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熊正钞记者江跃中)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受害人的儿子刘某竟将死亡多年的祖父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意图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金。今年3月23日,刘某被南汇区法院以妨碍法院公正审理案件处罚款1000元。

  去年7月23日晚上7时许,原告刘某的父亲在南汇区惠南镇拱极路工贸学校处人行横道线内由北向南行走时,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货车撞成重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于次
日死亡。事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货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同年9月,刘某诉至法院。作为原告的刘某,为了获取3万余元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竟以身试法,将已死亡多年的祖父也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方对刘某的祖父死亡多年,再列为原告作恶意诉讼的事实进行了举证,并得到了法院的确认。在查明该事实的基础上,法院认为,原告刘某违背客观事实,弄虚作假,进行不实诉讼的违法行为,已妨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据此,依法作出对刘某限期罚款1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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