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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受损孰是孰非到法庭上读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2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刘万专通讯员李东慧报道盐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该案审理中出现了一个新鲜的现象,即鉴定人员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席庭审并接受了双方当事人及法庭的质询。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该案原告去年8月驾车时不慎将车损伤,于8月10日送往深圳市裕民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修理。8月19日,原告取回车辆驾驶二周左右即察觉该车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车身
多个部位受损。原告遂将该汽车修理厂及深圳市裕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财产损害赔偿。

  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为涉案车辆损坏的原因以及损坏的程度。为了明确车辆的损坏情况,原告特申请对该车进行鉴定。法院通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华南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3月21日下午,对本案车辆作出评估鉴定报告的4位专家证人参加了庭审,他们分别是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工程师、技术总监和资深汽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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