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学生不同意就不能测心理 咨询室每周开放至少10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0:2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杜丁)到2008年,本市所有中小学和职业学校都将配上心理咨询室,昨天,市教委德育处表示,不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能强迫学生进行各类心理测量。

  据了解,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体良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心理健康的比例都在80%左右,而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都只在5%以下。但由于北京中小学生总数已达到170万人,即使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比例只占百分之几,绝对数量也
不少。目前,在全市约4000所中小学中,300多所学校已配备了心理教师。为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教育,市教委出台了《北京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市教委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应至少有1名受过系统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心理教师,咨询室人员还可以包括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班主任和团队干部以及热心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校外人员和学生志愿者。咨询室应定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

  市教委明确规定,未经本人或监护人的允许,学校或心理咨询老师不得擅自向其他人透露求助者的各种隐私、心理测量结果和咨询记录等;与来访者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