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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 暴力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45 东南快报

  本报讯快餐店店主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在执法人员巡查时还暴力阻碍执法,甚至用菜刀将2名执法人员砍伤。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店主蔡某裕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9月29日上午,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卫生局等部门,重点对辖区内贤南路段的无证照餐饮店进行综合整治。

  东街旧闽县一巷子中的“佳好小吃店”内发现,该店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快餐小吃。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依法纠查,但招致店主蔡某裕的极力阻挠。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店内部分营业物品予以暂扣。没想到蔡某裕及蔡某杰(另案处理)店内厨拿出两把菜刀,朝着执法队不断挥舞,逼迫执法人员退出该店。最后造成了执法人员一轻伤、一轻微伤。

记者 王占艳 通讯员 强振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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