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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收钱后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13 新京报

  房东租客皆以为受骗,工商人员认为公司未尽到公示义务

  本报讯(记者龙婧)收了租户的租金后,中介公司不声不吭地搬家了。电话不通,办公室也人去楼空。没有收到钱的房东皮先生认为自己遇到了“黑中介”。昨天上午,通过工商人员的调解,房东同该中介公司解除了合同。

  租户陈小姐说,去年年底,她通过长丰康盛房地产中介公司第五分公司找到现在租住的房子,房子的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租金是通过中介付给房东的。今年2月25日,她把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交给了中介后,3月中旬却接到房东电话,称中介搬家了,电话已打不通。“我第一感觉就是上当受骗了。”陈小姐说。

  “我的感觉也是受骗了。”房东皮先生表示,去年12月初,将房子委托给这家中介。按合同规定,中介每季度将房租给他。“第一次他们就晚了43天。”皮先生说,按照合同,3月10日应付第二次房租。在3月10日之前,他就开始打中介的电话催要,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跟他联系的业务员手机小灵通全部关机。于是,他立即赶到了中介公司的办公地点,却得到公司已经搬家的消息。

  陈小姐说,她立即和房东到海淀工商分局查询,还打了长丰康盛总公司的电话,确认是否有这家第五分公司。折腾了好几天,才找到了第五分公司在西三旗的新地址。随即,他们向工商局寻求帮助。

  昨日上午,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皮先生和该公司解除了委托租赁房屋的合同,公司将房租和押金返回给房东和房客。

  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公司搬家,是因为楼上漏水,办公室被水泡了,不得不搬家。他们已经在工商局做了变更手续。这位负责人表示,在3月10日没有把房租给皮先生,是因为他们认为是4月10日才给房租。

  至于为什么不告知搬家的消息,该负责人则没有回答,只是一再表示歉意。

  工商人员表示,经过查证,这家公司按章办理了变更手续,但没有把搬家消息通知给房客,因此,没有尽到给房客公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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