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学位4月申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39 深圳特区报 | |||||||||
初一学位4月申请 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可报名 【本报讯】(记者邱妙芳)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现在我市公办小学六年级就读,具有深圳户籍或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以及享受政府相关
——4月中、下旬,准备和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届时,小学六年级学生需按学校的要求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2006-2007学年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并备齐初中学位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初中学校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需到本市其他区(现住址所在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应主动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根据区教育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学位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月7日,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录取,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并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学位申请者数量超过原指定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申请学生的条件情况,统筹调剂部分学生到周边其他有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 ——7月8日至10日,报到注册。初一新生根据《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到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现在我市民办学校六年级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然后根据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公办初中学校交验就读证明材料。具体程序按上述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学位的规定办理。 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深圳户籍学生需回深就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在5月8日至12日直接向父母在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教育科提出学位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持区教育局提供的《验证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交验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