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从火车上跳下遭碾压 列车3小时后停车找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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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46 西部商报 | |||||||||
出事了 火车是走还是留? 本报记者 王建辉 为您摄影报道 闫朝(化名)是山东济南人,2006年3月20日,闫朝乘坐1085次列车,途经嘉峪关车站所属地时,突然从车窗跳下。20分钟后,一辆从乌鲁木齐南下的列车从闫朝身上碾过。这一事故的责任到底该谁负?
雪上加霜 乘客车窗跳下后遭碾 昨日,闫浩(化名)告诉记者,3月18日,他的哥哥闫朝从老家乘车到新疆来找他,列车到嘉峪关站时是3月20日凌晨4时36分。据铁路工作人员讲,20日5时左右,闫朝从14号车厢跑到13号车厢打开车窗,在此过程中碰倒了乘客的茶杯,还说了声“对不起”,随后从车窗跳了出去。约1小时后车上几名乘客才向乘务员报告了此事。 家人质疑 为何迟迟不停车找人 闫浩说,闫朝乘坐的是从连云港到库尔勒的1085次列车,闫朝从车上跳下去约20分钟后,从乌鲁木齐向南驶来的一辆列车从闫朝身上碾过。列车发现碾人之后立即停车,然后将此“事故”报告给玉门北站公安所。令闫浩不解的是1085次列车接到旅客报告此事是凌晨6时许,但直到9时才停车找人。 各方说法 自杀能否成立 双方各执一词 济南铁路局认为闫朝属于自杀。闫浩认为自己的哥哥闫朝并没有精神病史,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自杀。跳车时乘务员在哪里?如果乘务员当时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施救,也不会发生后来遭碾的惨剧。据闫浩讲,28日济南铁路局客运段来“处理”此事,并表示铁路局没有任何责任,并交给其1.5万元的“人道帮助”。 记者从玉门北站公安所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一位姓孟的干警处获知,玉门警方经初步勘察认定可排除他杀的可能。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济南铁路局有关负责人,均无法联系到。 目前,家属要求对死者做法医鉴定。(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