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刀劫杀女保安后伪造强奸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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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5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野 实习生 杨叠) 身无分文深夜回家的毛翎,见女保安独自一人值班,将其诱骗至一工具房内进行抢劫,残忍地将其刺死后,抢走现金和手机,又脱下女保安的裤子,伪造强奸现场。 抢劫后伪造强奸现场
据指控,去年10月24日,36岁的毛翎在外耍得身无分文,回家路过龙溪街道松牌路某小区门口时,见只有女保安小芳(化名)独自一人在值班,便起了歪心。他称自己摩托车在路边的一杂物间坏了,请她帮忙推一下,将其骗至渝北区环卫所一工具房内。 进入房间后,毛翎凶相毕露,摸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威逼小芳拿出身上的财物,小芳大声呼救,毛翎持刀对其猛刺30余刀。小芳倒地后,他又将小芳裤子脱下,伪造了强奸现场。随后,将小芳身上的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搜走。 同年11月19日凌晨,毛翎被警方抓获归案。 嫌犯不认自白书 昨日,毛翎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受审,庭上他全盘翻供。他称,自己是在路过该工具房时,看见小芳躺在地上,便进去查看,顺手将死者衣服抱走,在其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和现金后离开,并没有杀害女保安,只是发个“过路财”。 对于检方提交的毛写的自白书,毛翎声称,这是在办案民警的诱导下写的,并非他自愿。 最后,该案经过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