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国资委状告*ST托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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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0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学文)官司缠身的*ST托普再度成为被告,而起诉方是自贡市国资委。*ST托普也因此成为第一家被国资委起诉的上市公司。 据*ST托普昨(28)日公告,公司已于27日收到法院传票,自贡市国资委就其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1998年4月6日,自贡市国资委与托普软件及托普发展签订了川长征(托普软件前身)国家股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托普发展出资购买自贡市国资委持有的川长征国家股42624313股,共计88658571.04元,并由自贡市国资委将该笔资金全部借给托普软件及托普发展,三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借款方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2955万元。但目前,该借款本金及利息均未归还。 自贡市国资委此次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判令托普软件及托普发展立即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自贡市沿滩区法院将于4月28日开庭审理此案。 *ST托普公告称,目前托普软件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已被沿滩区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