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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法院办案请专家出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42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盐田法院获悉,该院在昨日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事人要求该案的鉴定专家出席了庭审,并接受了双方当事人及法庭的询问。这也是该院审结的首例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案件。

  据介绍,该案原告在2005年8月驾车时不慎将车损坏,于8月10日送往某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修理,双方未签订书面维修合同。8月19日,原告从修理厂取回车辆,驾驶两周
左右即察觉该车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车身多个部位受损,预计维修费用达1万多元。原告遂将该公司及修理厂告上法院,请求财产损害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案车辆损坏的原因以及损坏的程度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了明确车辆的损坏情况,原告申请对该车进行鉴定。法院委托深圳市华南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车多个部件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按最优修复方案修复金额为人民币7336元。但被告对该份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

  法院同意了该申请,在随后的开庭中,安排了对本案车辆作出评估鉴定报告的4位专家证人参加了庭审。几位专家证人分别接受了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如实就送检样本、鉴定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此次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法对该案作出裁决。

  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体现了法律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也为法院全面查清事实、作出公正裁判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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