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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遮了光 居民好心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6:1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陈阳)在尚爱路45号院里有这样一栋建筑,和其他建筑相比它并没有什么不同,可就是这栋建筑被相关部门确认为违法建筑后却3年难拆。对此,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昨日,记者来到尚爱路45号院。住户们告诉记者,院子里的这栋两层住宅小阁楼,是2003年3月起开始施工的,起初说是在原住房基础上进行翻修,但后来却变成了扩建和加盖
,并且强拆了家属院的自行车棚和水房,以用来加盖住房。“现在该房子已经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本来有充足的采光空间,现在光线全被这栋建筑给遮住了,白天进屋都要开灯。其中一家住户还擅自改变了院子里的下水通道。”住户白先生说。据了解,像白先生一样生活受到影响的住户一共有4家。记者看到,住户们所说的这栋建筑是一座两层楼房,主体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房子并没有经过细致的粉刷和装饰。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栋新建起的二层楼房共有5家住户,目前却只有一户人家在这里居住。

  记者从该建筑所属单位省纺织公司了解到,当时他们与建房的住户们签订了一份关于危房翻建协议书,但是协议书明确规定:翻建时应在原址进行并维持一层结构,同时不得扩建或增加,所翻建房屋的产权属公司所有,翻建户只有居住权。

  同时,记者从西安市规划局新城分局了解到,规划局于2003年8月25日就对这些擅自建房的住户们下达了《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责其在同年8月29日之前,对院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而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接到《决定书》后,也曾到现场对四家住户翻盖房屋的行为进行过制止,但始终未能奏效。

  2004年10月,新城区规划局执法队对此进行强行拆除,但因遇到人为阻拦也只能不了了之。据悉,2005年初,西安市规划局新城分局已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负责强制拆除。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新城区人民法院,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拆迁问题难度较大,但是法院一定会积极协调,尽快将这处违法建筑拆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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