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奸污妇女还偷东西 一“色魔”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6:57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3月28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刘燕王英)长清区农民刘某某两年内奸污了4名妇女,还实施了10起盗窃。近日,长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05年9月的一天中午,刘某某经过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一村子时,看到该村妇女王某独自在豆田里干活。刘某某邪念顿起,他强行将王某劫持至道路南侧的玉米地里奸污。后由于被害人告发,刘某某被抓获归案。审讯过程中,刘某某主动交代了他以同样手段实施
的另外3起强奸行为。法院还查明,除强奸罪外,刘某某还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多达10次。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