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厅女老板与嫖客发生交易后遭割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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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深夜命案令人发指 美容美发厅一片混乱,女老板胸部被刺数刀,喉管被割断,已经死亡。 身高1.8米、神色冷峻而精力旺盛的孟君一看就是个好汉型人物。记者了解他比较早,所以知道他的“底细”。他是个“武林高手”,凶恶的犯罪分子若是遇到他,休想讨到便宜
在调查中,孟君等获悉了一条重要线索:此美容美发厅暗地里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徐某既是店老板,也客串小姐。估计命案与卖淫嫖娼活动有关。 循线追踪一无所获 排查旅馆、网吧、游戏室和所有暂住人口,在各交通要道设卡盘查,但均未反馈回有价值的线索。 县公安局组成“12·2抢劫杀人案”专案组,负责侦破的孟君带领专案组民警,连夜深入县城大街小巷调查走访,排查旅馆、网吧、游戏室和所有暂住人口,在各交通要道设卡盘查。但均未反馈回有价值的线索。正当大家焦急的时候,传来了一条消息:找到了目击证人——在该美容美发厅煮饭的周某。 然而,周某不认识嫌疑人,仅能粗略描绘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50岁左右,约1米7高,脸形较尖,操新津、双流一带口音,穿着普通。 专案组分析,凶手采取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人,不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且能迅速逃离,必定早有预谋,可能有前科。专案组一方面向周边地方发放警情通报,另一方面排查近年来具有前科的刑释人员,严密追查被害人物品的下落。 调整方向柳暗花明 负责追查的民警接到准确消息:被害人丢失的物品出现在阿坝州汶川县! 案发当日,专案组请来了画像专家,根据嫌疑人特征进行模拟画像。很快,一张张模拟像卡分发到民警手上,贴到大街小巷和村组院落,并传输到了周边各县。 负责摸排的专案民警几个通宵达旦,远赴邛崃、大邑、崇州了解近几年年龄在30岁至50岁之间,籍贯在成都范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他们调取了几百条信息进行分辨,也未能辨认出该案嫌疑人。 杀人恶魔就这样逍遥法外了吗?孟君发誓,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罪犯找出来。 12月8日18时35分,负责追查的民警接到准确消息:被害人丢失的物品出现在阿坝州汶川县! 崖边历险画像辨凶 驾驶警车的孟君心急如焚。突然,汽车驶入一片冰冻路,车身猛地侧滑,急速向崖边滑去…… 时间决定胜负。孟君立即带领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川阳、刑警张卫赶赴汶川县。在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很快确定了被害人丢失物品的下落。在赶赴阿坝州的路上,时值寒冬,高原的阿坝滴水成冰。驾驶警车的孟君心急如焚,希望尽快抓捕嫌犯。突然,汽车驶入一片冰冻路,车身猛地侧滑,急速向崖边滑去。车祸即将发生!孟君飞快急转方向盘猛擦山壁,轰隆一声响,越野车摩擦着山壁减速,终于在悬崖边停下。孟君的额头撞出一个大口子,血流满面。大伙儿下车一瞧,顿时惊出冷汗:差一点点就要全车报销!而孟君却淡然一笑:案子没破,阎王爷不会收留我们。 在汶川县,专案组很快在一商店找到了被害人丢失的物品。经了解获悉,是一成都口音的男子5天前卖出的。通过对嫌疑人模拟照片的辨认,确定正是此人。 在茂县某旅馆登记簿上,发现有一个男子,入住时间是12月3日,立即引起了专案组民警的高度重视。旅馆老板回忆说,该男子入住时,不愿意拿身份证登记,店主就不让他入住,他无奈才拿出身份证登记,第二天便离去了。孟君等人急忙拿出模拟画像给店主辨认。 “就是他,太像了!”店主看后脱口而出。 消息很快传回县公安局,迅速查出该嫌疑人叫侯某,系双流县东升镇人,大约30岁,与目击证人周某所言的嫌疑人为50岁左右的情况不符。 秘密布控茶馆擒魔 专案组人员迅速包围小茶馆,将嫌疑人侯某按倒在地。民警从侯某身上搜出一把匕首和一把刀。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秘密布控,对侯某的社会关系展开彻底调查,并对侯某住家周围进行暗访摸排,同时再次赶赴阿坝州汶川县、马尔康等地追捕。 在一次调查中,孟君获悉12月7日是侯某父亲的生日。调查获悉:侯某在其父亲寿宴上出现过! 12月12日17时30分,专案组接到密报:侯某在家中出现。专案组当即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决定全部便衣行动,租车秘密赶赴双流侯某家附近,将侯某家包围得严严实实。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许华乔装进入侯某家里打探情况,然而侯某不在家。 专案组当即决定对侯某家附近进行地毯式搜索。在不远的一小茶馆内,侯某的模样一下就跃入专案组民警犀利的眼里。专案组人员迅速聚拢,包围了小茶馆,将侯某牢牢按倒在地。民警从侯某身上搜出一把匕首和一把刀。 孟君不顾连日劳顿,亲自审讯侯某。侯某竭力狡辩。孟君指着自己额头的伤疤,拍案怒喝:“我的伤口难道是白撞的吗?”侯某才知道警察已掌握了他的全部行踪,心理防线立即崩溃,哀号道:“就冲你这话,我坦白。” 出狱嫖娼劫财夺命 侯某与女老板发生“交易”后,对其连刺数刀,洗劫钱和值钱物品,然后洗手离开。 据孟君介绍,今年28岁的侯某10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双流县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2004年10月,侯某出狱,但是他不思悔改,12月1日窜到新津县伺机抢劫。当天晚上11时许,侯某来到五津东路某美容美发厅,与女老板徐某谈好价钱后发生了“交易”。徐某嫌钱少了,要求他多付钱,侯某立即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架在她脖子上。徐某吓得连求饶命,说不要钱了。但是侯某仍对她连刺数刀,见徐某死亡后才将钱和值钱物品抢走,然后洗手离开。 当时,给美容美发厅煮饭的周某在大厅里睡觉,见黑灯瞎火中侯某独自走出来,就进屋去找徐某,伸手开灯的时候却摸了一手鲜血,连忙打开灯,看见徐某已经倒在血泊中,于是追出大门,见侯某正在飞奔,就打电话报了警。当天凌晨,侯某坐出租车到了双流县黄水镇,又换乘另一辆出租车到郫县住进一家旅馆。天亮后,他乘车去了阿坝州,在汶川县将抢来的值钱物品卖掉,然后在黑水、小金、丹巴、茂县等地呆了几天,直到其父亲过生日时才回家。回家后,侯某一直躲在家里不出门,专案组去抓捕的当天,他正准备潜逃到外地。 目前,侯某已经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 (文中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均系化名)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