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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08 红网-湖南日报

  通讯员 陈玲 王韬 本报记者 段云行

  揣一盒名片下乡,是冷水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青峰多年的习惯。每到一个村子,她总要将名片发给不熟悉的乡亲。别小看这小小的名片,不少乡亲就是靠着它叩开了法律援助的大门。该市铎山镇龙潭村村民谢春华就是其中的一位。

  2003年10月,谢春华在一煤矿下井受伤,造成八级伤残,煤矿老板却不出一分钱补偿费。陷入困境的谢春华拿着名片找到袁青峰。在多次上门找老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袁青峰毅然代理谢春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谢春华获得了4万多元赔偿金。

  就是借着法律援助这个平台,冷水江市不少贫、弱、残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袁青峰也从一名普通律师成长为在省内颇有影响的法律工作者,先后被评为娄底市“杰出女律师”、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前不久又捧回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奖杯。

  今年35岁的袁青峰外表看上去文文弱弱,1988年技校毕业后分到市属企业,两度下岗。她没有向命运屈服,刻苦自学法律,由此改变了人生命运。1992年她获得法律专科电大文凭,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参加全国自考,短短两年获得法律本科文凭。10余年勤学苦练,袁青峰不仅达到了一名律师的专业水准,也用己之所长实现着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梦想。从1998年调入冷水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她独自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达876件。其中,办结妇女儿童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164件,免收律师费用20余万元,帮助追讨赡养费、抚养费、赔偿费达370余万元。她还把“法律援助工作室”搬到了市妇联、残联,坚持参加市里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到乡镇、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增强人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2005年7月,袁青峰在冷水江市妇联工作室值班时,接待了多年来遭受家庭暴力和婚外情伤害的下岗女工罗某。困于自己经济不独立和婚外情取证艰难,罗某想离婚却不敢离婚。袁青峰毅然代理她提起离婚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袁青峰遭到罗某丈夫及其姊妹的阻挠,但她没有退缩,在公安机关支持下,通过调查户籍、走访房东,掌握了罗某丈夫在外与人非法同居的确凿证据。法院充分采信这一证据,判准离婚,并判罗某丈夫为过错方,财产分割向罗某倾斜,罗某还获得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袁青峰,就这样忙碌着,以法律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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