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消防车还没走 大门咋关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胡眉岩成民玲实习记者杜雯)被狗咬伤,面对高额医疗费用,伤者将狗主人告上法庭。近日,成都市中院终审判决狗主人赔偿对方经济损失7000余元。

  去年9月2日,马端将家中的大黄狗拴在门口看门,年过六旬的冯成经过便道时,小
腿被狗咬伤,经手术治疗后痊愈出院。市中院终审认为,冯成被狗咬伤,虽然没有现场目击证人证实,但从派出所的接警记录、病情证明书、现场照片等证据来看,能够证明他是被马端家的狗咬伤。而且,事发现场属于公共通道,冯成有权通过,马端没有证据证明冯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存在,马端应对冯成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