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伪造国务院文件印章被判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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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23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赵文明 为了办事方便竟伪造国务院公文、印章和证件,日前,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罗岩乡人李高德被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1年10月以来,李高德在深圳和怀化、新晃等地请人伪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函头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介绍信”、“国务院暗访督察组长”工作证和“国务院暗访督察组”印章。2004年8月,芷江侗族自治县大垅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乡政府
同年10月18日,李先以国务院暗访督察组的名义给乡党委书记发了一份便函,又于10月27日向芷江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各寄送了一份伪造的“国2004(19号)文件”,要求县乡两级改变迁址决定,并“建议处理相关责任人”。此事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关注,2005年3月25日,李高德被抓获。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