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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货款工商出面 经营户挽回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5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3月9日早上,北流市铜州市场经营肉类的个体户李庆珍,急急忙忙跑到工商所投诉,称几天前一名消费者买了22.3公斤猪肉合计货款223元至今未给,工商所闻讯后马上行动帮助其追货款。3月13日,消费者罗某归还了李庆珍货款223元。

  原来,3月6日早上,罗某因办喜酒到铜州市场肉类行的同乡肖某处购买猪肉。因要货较多不够,肖某带其到李庆珍摊位以10元/公斤购买猪肉22.3公斤。李庆珍原以为罗某统一
支付了货款给肖某,再由肖某分发给各摊主,可3日后仍不见肖某还款,便问肖某,肖某说:“各人货款当日都已付清,都是购销双方直接兑款,我只是出于好心介绍到你处购买,我只知道罗某是大坡外人,姓罗,具体姓名、地址也不知道。”李庆珍听后着急起来了,急忙向工商所投诉,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帮忙追款。工商所受理该案后,立即寻找罗某。经与大坡外镇某村村委联系,对罗姓村民办喜酒一事进行排查,最终确定是大坡外镇某村的罗某。通过电话联系交涉,罗某承认确有此事,并称只因当时货款不够,准备酒后奉送上来,由于时间仓促,交待不清,造成误会,深表歉意。

  (黄林)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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