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货款工商出面 经营户挽回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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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5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 3月9日早上,北流市铜州市场经营肉类的个体户李庆珍,急急忙忙跑到工商所投诉,称几天前一名消费者买了22.3公斤猪肉合计货款223元至今未给,工商所闻讯后马上行动帮助其追货款。3月13日,消费者罗某归还了李庆珍货款223元。 原来,3月6日早上,罗某因办喜酒到铜州市场肉类行的同乡肖某处购买猪肉。因要货较多不够,肖某带其到李庆珍摊位以10元/公斤购买猪肉22.3公斤。李庆珍原以为罗某统一
(黄林)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