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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分三级甲等医院6月起试点“医检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1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房延彦)患者在一家医院通过医疗设备检查的结果及病理检查结果,在另一家医院也将被认可,不必做重复检查。

  这项被称做“医检互认”的制度,今年6月将在我省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点,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昨日,在省有关部门召开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透露了这个信息。他还透露,如果试行效果比较好,我省将考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这种互认制度。

  “医检互认”后如果医院对患者检查的标准不同,在发生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可能会互相推诿。对此,我省将逐步规范统一不同能级的检验标准,目前已经制定出部分检验项目标准,正在论证。这些检验标准也将在今年6月份在全省试行互认检查结果的部分三级甲医院中试行。

  “医检互认”制度今年6月将在我省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试点,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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