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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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17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8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了解到,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近日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查处福建通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是一家以经营未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牟取非法利润的中介服务公司。 3月23日,青海省证监局向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交线索,福建通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 接到线索后,经侦支队于3月25日会同青海省证
经查,福建通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是一家以经营未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牟取非法利润的中介服务公司,系彭某和王某于2005年12月26日共同出资成立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非法经营未批准上市公司———“西安绿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自2005年12月开始,以西安绿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为名,以现在每股人民币4.3元购买的股票在美国上市时升值至4美元(约合人民币35元)为诱饵,与购买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非法获利。截至3月25日,共转让股份48000股,合计人民币206400元,非法获利34895元。该案于2006年3月25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彭某于3月26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病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据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法交易未上市公司股权,不仅是股权交易“黑市”中新的违法犯罪,一但群众利益受损后,影响面较大。未上市公司股权非法交易行为不受上市公司运做行为规范的约束,而工商部门对超范围经营仅仅是相应的行政处罚,导致此类案件有法律漏洞可钻。(记者 赵仰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