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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牌”“红牌”严查法官越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29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昨天召开的市高级法院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法院违反〈法官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已在全市各级法院试行。上海法院采取“黄牌”预警和“红牌”制约机制,对法官的违规违纪行为“动真格”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上海法院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规定:对法官开庭迟到、着装不规范、态度生硬等不符合规范的言行予以累计扣分,凡累计积分达3分者,将通报批评;累计积分达6分者,暂缓晋级晋职半年;累计积分达8分者,按不称职处理并试岗半年,直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为确保这些制度切实得到执行,市高院将定期明察暗访,各法院也将指定专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讲评与考核。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还向违纪法官亮出“红牌”,去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干警违纪违法13件1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人。

  一基层法院原执行庭副庭长将被执行公司的涉案办公楼以其亲属名义低价购入,使债权人利益蒙受损失。市高院在接到举报后,对其作出纪律处分。近年来,本市还有6名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

  “红牌”制约机制有效遏制了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据统计,去年与1998年相比,本市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下降了25%。

  为了便于接受各方监督,本市各级法院已向社会公开举报热线,并承诺对举报线索做到“四不放过”: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查实后不严肃处理不放过,处理后不吸取教训不放过。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还在于司法者。”市高院有关人士表示: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规范法官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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