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帮助失足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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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2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昨天,失足少年小宇(化名)被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宣告缓刑后,从法官手中接过一份“法官提示”。这是该院继“圆桌审判”后,对失足少年寓教于审的又一尝试。 去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小宇和其他5名同学经事先预谋,先后3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劫得现金50元、手机5部。11月4日,他们在二手货市场销赃时,被警方抓获。考
据悉,“法官提示”中还公布了法官热线电话,以便少年和家长及时联系咨询,发放对象主要为被处非监禁刑的失足少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