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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海星”横行小区终遭报应两搬霸团伙昨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2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昨天,北塘法院对两个搬霸团伙的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分获8年至8个月不等的徒刑。

  耿某、陈某、孟某和梅某曾是在惠泉花园里横行一时的“海星”搬运队主要成员,其中耿某为负责人。据了解,耿某本不从事搬运工作,纯粹是看中小区搬运业务的利润。去年9月,他纠集一群无业人员去小区抢“市场”。

  惠泉花园当时已有“恒鑫搬运服务部”和“华夏搬运队”,耿某一边在小区门口设摊招揽生意,一边要求这两支搬运队负责人让出生意,提出如想继续留在小区,所得利润就得与其对半分成。遭拒绝后,耿某纠集陈某等人,携带自来水管等工具,在去年9月27日中午将“恒鑫搬运服务部”负责人鲍某押到山军嶂山。

  鲍某遭殴后被迫答应不再从事该小区搬运业务。而后,耿某等又以允许继续进行搬运业务为由,向他勒索25万元。随后,耿某等又开始对付“华夏搬运队”。

  10月4日下午,这伙人将“华夏搬运队”负责人陈某铐住双手带至山军嶂山进行殴打侮辱,逼迫他退出惠泉花园业务。期间,“海星”搬运队又威胁强迫小区内21户业主接受搬运服务,签订了共3万多元的服务协议。法院审理后,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耿某8年徒刑,罚金3万元,其余三人分别获刑5年到1年。

  张某通过与无锡中房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特殊服务协议”,一度独占凤宾家园的装修搬运业务。从2004年6月到去年1月,张某伙同他人强迫小区内24户业主接受搬运服务,交易总金额3.7万多元。张某因强迫交易罪获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在张某指示下参与数起强迫行为的关某也被判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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