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电力设备厂一职工 跳入汉江3次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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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23 汉网 | |||||||||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实习生李丹记者管菁)汉口电力设备厂既济公司职工张志华3次在汉江中救人不留名,近日被市公安局通报表扬。 今年2月18日下午5时许,一名22岁女子在江汉二桥跳江欲轻生。当时户外气温0℃以下,热爱冬泳的张志华正在岸边热身。由于桥高落差大,加上水深流急,落水者随时有可能被吞没。张志华毫不犹豫地跳入江水中,救起奄奄一息的女子,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女青年得救后,其父母四处寻找救命恩人。张志华只是淡淡地说:“应该的,谁碰见了都不会见死不救。” 据调查,张志华曾于2005年、2004年分别从汉江中救起一名溺水少年和一名欲轻生的中年妇女。 昨日,汉口电力设备厂召开大会,厂党委结合“八荣八耻”教育,隆重表彰张志华的英勇事迹,授予他“舍己救人好职工”光荣称号并颁发奖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