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分手捅死女友叔叔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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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5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佘锦) 日前,一宗因恋人之间纠纷而引起的故意伤害罪在深圳市中院开庭。该案件中,石某被其侄女的男友连捅29刀当场丧命。昨日,深圳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曹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曹某与女友都是宝安区公明街道办将石村某木器厂的员工。2005年6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女友向曹某提出分手,曹一气之下,动手殴打女友。第二天中午,同在该厂打工的石
纠缠中,曹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向石某的胸部等处乱刺数十刀,致石当场死亡。曹某作案后将作案工具和厂牌等丢弃在现场逃跑,2005年6月22日,在江西省武宁县被警方抓获归案。 日前,该案件在深圳市中院开庭。检察官指出,鉴于曹某没有杀人的故意,是在石某先动手打他,激怒他后才出手,故以故意伤害罪对曹某提起公诉。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告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动手殴打在先,曹某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对其判处死刑尚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最后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曹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