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小额贷款对象扩大 转业军人创业可贷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免息小额贷款对象扩大,转业退役军人也可申请。 据悉,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以前我市的小额贷款免息对象主要是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贷款期内享受财政补贴进行免息。
从现在起,我市对持有退役军人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也提供免息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不能还需要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年,但申请后延的一年时间不免息。 另外,我市规定,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贷款期限内按照50%免息。 (屈凤丽) 新闻点 9:30 市劳动保障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