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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小旅社“老板”被拘留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3: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南京依法取缔一家黑旅社,并给予旅社老板相应处罚。这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南京市被取缔的第一家黑旅社。

  昨夜11点左右,南京二板桥派出所民警正常巡逻检查,经过热河南路附近一个小区时,借着路灯的灯光,看见小区里立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住宿”。这里怎么会冒出来一家旅社?民警忙进去察看,只见该旅馆只是一栋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被三合板隔成了10
间小房间,每个隔间内除一只小床头柜和一张床之外,什么都放不下,空间非常局促,设施也相当简陋。民警随后叫来老板。老板年约50岁,怎么也拿不出经营证件来。面对民警的质询,该老板辩解称,他是南京本地居民,只不过是利用自家房子开个小旅社,给过路行人一个方便,每间房每天才二三十元,他只能算无照经营,并没有违法。民警就此解释,如果按照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则只给予200元现金的处罚,但依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将更加严厉。民警随即依据新法,当即取缔了这家黑旅社,并对老板做出罚现金1000元、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该老板对处罚结果表示吃惊,但他仍然强辩声称,他是第一次听说要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并称在南京,像他这样的旅社“多着呢”。记者随后从派出所了解到,这是自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南京市被取缔的第一家黑旅社。(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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