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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连环撞车司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4:11 法制晚报

  驾驶大客车行至八达岭高速制动装置失灵追尾“东风”大货车造成1死多伤

  

  法院认为肇事者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判其1年徒刑缓刑1年

  本报讯(记者王巍)造成1死多伤的9·12八达岭高速多车相撞案,昌平法院已经审结。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法院 获悉的。

  该案中,司机刘某驾驶着919路公交车撞向了前方因事故阻塞而停在车道内的一辆“东风”牌大货车尾部,造成随 后的6辆汽车连环相撞,1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此前媒体报道,现场目击者称,2005年9月12日上午8时45分左右,八达岭高速路进京方向大约51公里 处,一辆919路大客车和一辆道路清障车及一辆小面包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交通阻塞,昌平交通支队民警进行现场处理, 后面众多车辆停在两条行车道上等候放行。

  9时10分左右,另一辆919路大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该处时,制动装置突然失灵,大客车前部撞到前方因事故阻 塞而停在车道内的一辆“东风”牌大货车尾部。大货车被撞后失控,将在车右侧站立的一人撞倒。

  之后大货车继续向前冲去,最终导致多车连环追尾,造成1人当场死亡,20余人受伤。连环撞车的始作俑者,便是 919路的司机刘某,

车祸后,他的腿部受伤严重。当天的120和999,都因被堵在路上,在10时30分才到达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大客车未确保安全,发生该起重大

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 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决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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