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警察敲诈卖淫女被识破后被四壮汉打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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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4:27 新民晚报 | |||||||||
一名电工冒充便衣警察敲诈卖淫女,没想到被人识破身份,遭人殴打致死。日前,张立亚、陈勇元、姜勇发和任象红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讼诉。 “警察”罚款 去年10月9日,陈勇元带着妻子从湖南来到上海嘉定江桥,因无事可做,竟让老婆在路
10月29日晚7时许,陈妻带着一穿着黑衣黑裤的嫖客到建新路的房间卖淫,房间在2楼。没多久,陈在楼下听见争吵声,就跑上去看究竟。一进门,只见黑衣男人把手铐和枪亮了出来,问他知不知道卖淫是犯法的,并出示了“公安局”的工作证。陈吓了一跳,求“警察”放一码,“私了”算了。“警察”拿枪指着陈妻,竟然同意私了,但要陈立刻交5000元现金作为罚款。陈表示家里穷,还价至3000元。于是“警察”让他出去借钱。 陈马上打电话给在江桥的几个老乡,让张立亚、姜勇发和任象红等人帮助借钱。大家虽觉得事情可疑,但又不敢违抗,决定先凑钱,等放了人再说。 露出马脚 陈向任象红借了1000元钱,进屋后先给了“警察”800元,说实在借不到钱。“警察”拿了钱又用手机“请示”,通话后说:“算给你们面子,明天到江桥派出所拿收据。”见“警察”如此草率行事,陈更不相信他是警察,跟着他下楼往外走,顺手从花坛里拿了把砍刀藏在茄克衫里。 4个人就跟着“警察”沿建新路往南走,看有无警车接他。“警察”装模作样打手机,说:“事情办好了,把车子开到路口来。”他对陈等人说,警车就停在南面路口,但直到离路口一二十米的地方也无警车的踪影。4人一齐围上去,说要打110报警。心虚的“警察”立刻拔腿就跑,陈追上去。“警察”又掏出手枪,任象红上前去抢,手枪竟一下子被扭断,摔在地上碎成几片——枪是塑料做的!4人发现被“耍”气极了,一起将假警察推到路东侧的绿化带里拳打脚踢,张、陈还分别拿刀砍其腿部、臀部。这时,见路边有人围了过来,一帮人忙拦了摩托车逃跑。 枉送性命 警方接报根据线索抓获了陈勇元等人。而那名假警察最终因两侧股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了解,此人姓董,是一家公司的电工,40多岁。据调查,平时极要面子,收入不高却出手大方,抽高档香烟,还爱请朋友吃夜宵。有人曾在去年上半年看到他随身携带着一副白色不锈钢手铐和一根电警棍。面对他人的疑问,董说是自己防身用的。连他的妻子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丈夫要乔装警察敲诈他人。 【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被害人董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冒充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遗憾的是,已识破董为假警察的4名犯罪嫌疑人,本应将董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却为泄私愤及个人“不可告人”的原因而采取了过激手段闹出人命,最后从被害人转为被告人,这不能不说是法盲的惨痛教训。(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曹小航 杨丽)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