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欲骗保48万元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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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21: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3月30日电(胡锦武、王俊华) 因债务缠身,竟将平日感情笃厚的妻子杀死,企图骗取保险赔偿金48万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这起杀妻骗保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友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 熊友根为江西南昌县农民,家住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阳门村,与妻子章某结婚近10
2005年8月,因妻子章某患有再生性障碍贫血,熊友根分别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章某投保,身故赔偿金总计48万元。后因债台高筑,债主催债,遂萌生用车撞死章某制造交通事故假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赔偿金的歹念。去年11月8日,熊友根到江西鹰潭市办事,借得一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当晚7时许,熊友根打电话给章某,谎称让章某帮拿几份资料约其外出。当晚10时许,熊友根驾车在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学院三路开车将妻子撞至隔离带内,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撞人后,熊友根在新建县一修理厂简单修车后逃回鹰潭。次日,还车之后,熊友根坐火车返回南昌。11月24日,熊友根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由于保险公司怀疑其骗保而报案,理赔未果。2005年12月19日熊友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熊友根为骗取保险赔偿金而开车撞死妻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且其手段残忍、后果恶劣、主观恶性大,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