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两网站为“长相”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1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海涛 通讯员 高媛媛 贾青)不满他人网站公然套用自己网站的营销模式进行经营的行为,颇感委屈的美佳家建材网,昨日怒将涉嫌网络侵权的陕西装饰网推上法庭,双方因此打起陕西首例网络侵权官司。

  原告美佳家建材网在给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中诉称:2005年11月至今,被告陕西装饰网擅自复制“美佳家”发布在自己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有关文档资
料,套用美佳家网站的营销模式进行经营,使人误以为陕西装饰网所为乃“美佳家”的行为,既侵犯了“美佳家”的著作权,又构成假冒“美佳家”品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陕西装饰网在其团购卡的制作、传递形式、装饰服务手册的制作形式、内容呈现格式、文字资料相关内容等方面,复制、套用美佳家网站的营销模式进行经营。在未经“美佳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表、使用、修改“美佳家”网站的有关文档资料,以近似的网站形象设计和文档资料进行销售宣传,使人误解为美佳家网站的做法。

  据“美佳家”的有关负责人讲,2004年10月,“美佳家”经过长达一年的市场调研推出一套代号为“U-3”的网络营销模式,用户通过网络渠道获得“美佳家”团购卡,便可享受加盟厂家给出低于市场价的团购价,并在此价位的基础上还可得到“美佳家”返给用户消费额5%的“追加利润”。就在该网络营销模式渐渐走红西安市场时,没想到,“美佳家”此时在市场已经有了同“名”不同“姓”的孪生兄弟———陕西装饰网。由于对方所实行的网络经营模式、经营战略和方式,“美佳家”认为都是套用、复制、修改他们在网上发布的独创东西,侵犯了他们合法的权益,也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所以无法容忍,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陕西装饰网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给“美佳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判令陕西装饰网通过报刊及网络登载公告向“美佳家”公开赔礼道歉。

  针对“美佳家”诉陕西装饰网一事,记者昨日下午采访了陕西装饰网,一位姓倪的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已经听说了“美佳家”状告陕西装饰网的事,但还不确信。至于对方告他们侵权一事,倪先生表示,陕西装饰网早在2004年底就已经运行这个营销模式,从时间上推算应该比“美佳家”早,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陕西装饰网不存在网络侵权的事。既然对方要以此状告他们,他们也不会怕的,会想办法应对的。同时,倪先生还告诉记者,对方此举有故意炒作的嫌疑。

  据了解,目前新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起网络侵权官司,本报将继续关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