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被急救车拉往10公里外医院成植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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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31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海霞) 继去年被死者家属状告120“舍近求远”索赔32万余元后,120急救中心近日再次当上被告。原告的理由同样是认为120“舍近求远”将急患送到较远的医院,延误了最佳抢救治疗时间,导致病人病情加重成为植物人。昨日,西城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孟女士起诉称,去年9月28日,她23岁的儿子和朋友驾驶摩托车经过海淀区莲花池
孟女士认为,由于120的行为延误了她儿子的最佳抢救治疗时间,使他病情加重,现在还是植物人,而且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诊断证明佐证。 而120“舍近求远”的这种行为,给其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故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前期医药费1万元。昨日记者致电120急救中心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去开会了,需要改天才能答复此事。 新闻链接 去年4月13日晚9点,家住西三旗的张树宝发现妻子和外孙在家中煤气中毒,随即拨打120求救。救护车将患者送往位于五棵松地区的解放军307医院。在医院内,医生确认病人死亡。 病人家属认为,999清河急救中心距离事发地不过十几公里,而120却称只能送指定医院,结果路途花费约50分钟,造成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西城法院认定120救助不力,应对病人死亡负主要法律责任,并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共39.4万元。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