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认真履行保护 大气环境国际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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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4:25 深圳商报 | |||||||||
我国1989年9月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1年6月成为修正后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缔约国。《议定书》是迄今为止最具强制性限控目标的国际环境公约。按《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最终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期限是2010年。随着发达国家在1996年基本停止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消费,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按限控目标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是一件非常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近年来我国政府以及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工业界已经作出很大努力,但还面临很多困难,我国要继续争取国际社会更多的资金支持,在国内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帮助下,不断强化管理,以确保限控目标的全面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