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难续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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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定城3月30日讯(记者 吴懿斌)公司承包一印刷厂,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公司未能续签合同,发包方的理由是“同等条件”不光是承包金额相同,还有其它多项条件。万宁万洲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认为对方损害了承包人利益。 据陈某称,公司1998年9月1日与定安县教科局签下承包合同,今年8月31日到期,约定合同期满后,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陈某说,最近对方要把印刷厂
“同等条件”具体指什么?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认为,“同等条件”通常指所出金额,也可能延伸到其它与承包经营有必然联系和直接影响的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