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愿承担手术费 起诉重病儿子断绝关系(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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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7:57 国际在线 | |||||||||
焦点 儿子亲笔信 要求迁户口
庭审的焦点集中在了一封信上。原告的代理律师拿出一封信称黄先生在1989年亲笔写的:“养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成人,而且你们有大哥照顾,所以我希望把户口迁到长辛店养父母处,绝不找你们的麻烦!”信中还表示要将户口迁到舅舅家,以照顾好养父养母。律师还拿出学籍档案等证明,档案中剑峰的监护人处的签名均为其舅舅。律师认为,黄先生与他的舅舅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而一旦收养关系成立,黄先生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应解除。对于黄先生的病,他们表示会给予道义上的帮助和支持。 对此,黄先生连连摇头并用坚定的语气表示否认,双方都向法院申请希望进行笔迹鉴定。 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丰台法院将于近期对此案进行判决。(记者 郭志霞) 不吐不快 别让困难阻断亲情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非外人一时难说清,对簿公堂双方可能都有难言之隐。 剑峰的父母,无论剑峰是否被人收养,他毕竟是二老的亲儿子,别让治病成为他一个人的战争;剑峰也要考虑父母的难处,年事已高的二老身体不好,还要供养九十高龄的老人,也有自己的苦衷。 彼此都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是否有不周之处。别让困难阻隔亲情,毕竟你们曾是一家人,俗话说得好“是灰就比土热”,何况骨肉至亲。(刘金龙)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