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在博客上发帖要拍大片 扬言能超越《无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8:20 国际在线

  博客“大片”扬言盖《无极》 已有300多名博客报名

  “1元片酬,寻找演员,草根博客拍网络大片……”近日,一男子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帖,欲招聘众博客网友,参与拍摄能够超越《无极》等商业大片的网络电影,他表示6天来已有300多名博客报名。

  电影能否成功?众网友褒贬不一,广电总局则明确表示,个人不能拍商业电影。

  博客发帖

  招网友拍电影,片酬为一元

  “全程网友制作,网络发行,票房全部捐助慈善事业,网络电影《机会难得》等待您的火线增援。”最近,博客网中一署名“24小时”的博客,发出这样的帖子,引起许多博客网友的点击关注。文中,作者介绍了电影的剧本简介,声称要拍出超越《无极》等商业大片的网络电影,为此他已辞掉工作,决定专心拍电影,欲招与自己有相同爱好的网友共同参与。并表示为保证原创网络电影的纯净和个性,谢绝专业演员参加,所有人员均为1元片酬,赢利将全部捐助希望工程。

  拍片进展

  300多人报名,有商家赞助

  记者联系到该博客韩先生,他说拍摄网络影片他不是第一人,而其初衷就是要给热爱电影的网友,创造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他告诉记者,该电影以其个人名义拍摄,计划片长60分钟,已有来自全国的300多名博客网友报名,且已找到商家赞助。“不在院线上映,而在网络传播,我想没有规定禁止个人拍摄电影。”

  报名演员

  希望能圆自己的电影梦

  得知此事后,北京科技大学的任浩伟同学立即产生了兴趣,并打电话报名成为演员。他表示,自己是电影爱好者,虽是工科专业,但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圆自己的电影梦。

  “就怕大家坚持不下来!”同样是参与者,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杨先生则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在一周内就拍摄60分钟的电影,难度很大。”

  广电总局

  个人不允许拍商业电影

  “个人是不允许拍商业电影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网络管理处的魏先生表示,只有企业等实体才有资格拍商业电影,而韩先生筹拍的电影可被视为商业电影。“按规定,实体需到工商局注册,并拥有拍电影的资格后,才能到广电总局提出审批。”他说,如拍摄的影片放到网站播放,网站须提交广电总局审查。(实习记者 李琦)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