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定大学生男女拖手罚50元 领导否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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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9:45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彭美) “抓到男女生拖手、拍拖的要罚款50元。”昨天,广东法商专修学院数名学生向本报反映,学校前日做出了上述规定,让他们难以接受。而校方有关负责人对此规定予以否认,称“以罚代教这么低级的错误绝不可能犯”。 学生拖手要罚50元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称,前日下午4时开始,全校学生在操场上开整顿校风校纪大会,副院长通告禁止学生在校内吸烟,如被看到当场罚款5元,“当时副院长还说‘我也是吸烟(的人),要是你们看到我吸烟也可以罚我5元的’”。 2004级某班学生称,当晚自习时,班主任石老师再次强调学校已下达通知,凡在学校吸烟的、上课穿拖鞋的、在课室里吃早餐的、女生穿吊带衣服的都要罚款5元。男女学生不许牵手、拍拖,否则也要受罚。 该说法得到该班多名学生证实。一学生同时称,下晚自习后,一名班干部传达:受班主任之托,值周班干部看到男女生拖手,可当场罚款50元。“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昨日一到学校发现我们楼4个班的同学都在讨论这件事。”记者试图采访该班干部,遭到拒绝。 受访的10名学生表示对学校规定难以接受,“我们都是大学生了,学校居然还这样严格管理,还要罚钱!” 学生们介绍,规定刚出台,暂时还没听说有同学被罚款。 校方否认罚款规定 昨日下午3时许,广东法商专修学院大小门均关闭,大门左侧墙上贴着对该校2004级8班一位同学因携带饭盒进入校园的公开批评,几名学生向保安出示校园卡后,可进入校园。 学院谢副院长称,前日大会上,他确实说过“我也是吸烟(的人),要是学生看到我在这些场所吸烟也可以罚我5元”的话,但绝对没提到其他罚款,也没向班主任下达过类似要求。“班主任也不可能说这种话的,我们都是理智的人,以罚代教这么低级的错误绝不可能犯”。 谢副院长出示了当日开会提到的《校风校纪整顿方案》,记者看到上面确实写着禁止学生在教室、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内抽烟;禁止男女学生在公共场所拥抱、接吻、抚摸等过于亲密且有损公德的行为等,但没有罚款规定。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