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旅游途中病死家属索赔2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3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某单位组织旅游,半路上员工老王因身体不适,独自离团回宾馆休息,没想到两天后被服务员发现死在了宾馆。老王的家人认为旅行社未尽到保证团员人身安全的承诺,昨天和旅行社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索赔29万余元。

  老王家人称,2004年12月17日,老王所在单位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协议书》,双方约定:2005年由旅行社安排公司职工组团,从北京出发前往昆明、大理、丽江双飞
双卧六日游。2005年12月12日,老王在大理旅游时,感到胸部不舒服,旅行社的导游决定让老王回昆明等待其他人员,购票后让其单独乘坐火车回到了昆明,再无人探视或过问过老王的病情。12月15日,老王被发现死在了宾馆里。老王家属认为,旅行社若能及时安排老王就医,完全可以避免其死亡的后果,因此旅行社不负责的行为是导致老王死亡的原因。旅行社否认是导游要求老王回昆明的。

  旅行社代理人说,老王是因身体不适主动向其单位领导要求回昆明的,并且经过领导同意在其批示下,旅行社安排老王返回昆明,还为他安排了接站导游。“当时导游也询问过他是否要接受治疗但被拒绝。”代理人还指出,经鉴定,老王属于突发性死亡,不可预知,因此旅行社不应承担责任。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网络编辑:刘春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