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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传牌也需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38 温州都市报

  案件回放:日前,黄龙中队队员在104国道康华路路口的围墙上发现一块小宣传牌,上面写有“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及某离退休医师门诊部的内容,显得特别刺眼。经调查得知,该门诊部设立宣传牌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手续。他们认为公益宣传牌是不需要审批,以为只要印上公益内容,就可以自行设置了。

  法律释疑:据执法队员介绍,有关法律规定,不管是否是公益宣传牌,都必须经有
关部门审批后方能设置,否则就属违章。范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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