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缴费单 难坏租房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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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3: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徐先生在桓台县新城镇城西村租了一间沿街营业房。昨天上午,他收到了两张缴电费的单据,单据所显示的费用差20多元,看着这两张缴费单,徐先生糊涂了。 此前,徐先生在租房时,房子里已经安装了电表,徐先生和房东约定好,按照这块电表缴电费。
昨天,房东将这个月的缴费单给了徐先生,按照单据显示,共计47度电,0.54元/度,需要缴25.38元电费。房东刚走,村里的电工上门了,又给徐先生出具了一张桓台县供电公司农村用电收据,上面写着,计费电量5度,0.837元/度。 城西村的电工说,徐先生的房东给他安装的电表是私自安装的,没有经过校验,不能作为缴电费的依据,只能按照徐先生房东的总表来计量电费。 但计费标准让他们犯了难:徐先生房东用的电是生活照明用电,才0.54元/度,但徐先生用的电属于商业用电,0.837元/度,到底按照哪个标准计费呢?最后,电工和徐先生的房东商量决定,暂时按照房东的总表计量用电度数,其中的5度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收费,其余按照生活照明用电的标准收费。至于电费的分摊,由房东和徐先生协商解决。 电工说,私自安装电表不能作为缴电费的依据,徐先生应尽快按照正规程序,由供电公司为其单独安装电表,并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缴纳电费。(a18) (记者 郝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