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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先过街坊这一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6:30 法制晚报

  老社区居民感情深厚有住户搬走想出租房屋房客先要让邻居“鉴定”

  

  居委会:现有出租房30余套有了这个规矩租客素质有保证整个小区都受益

  本报讯(记者秦胜利)海淀区阜石路第二社区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居民出租房屋时不仅要考查房客的品行,更 重要的是房客还必须“讨街坊喜欢”。

  “我们社区的居民出租房屋时,都会先听听街坊的意见,‘不招待见的房客’给多少钱都不租。”昨天,几位居民抢 着和记者说社区的“新鲜事”。

  刘女士介绍,去年9月,她把一套闲置的空房租给附近餐馆的几名服务员当宿舍,邻居开始并没有意见,可这些服务 员每天都夜里11点以后才回来,上楼的脚步声特别刺耳。有时,这些年轻人看电视、听音乐音量放得特别大,影响了邻居的 休息,久而久之,引起了邻居的不满。

  “房客影响了邻居的休息,我特别过意不去!立刻与他们解除了租房合同。”刘女士说,“现在我出租房屋时,吸取 了教训,房客不仅要品行良好,还必须受老邻居的欢迎。”

  相比于刘女士,说起出租房屋,杨先生更是不含糊,向老邻居汇报房客的情况已经成为他必做的工作。

  “去年3月,我想把房子租给老朋友,可是这位朋友没有正式工作,闲暇时特别喜欢整宿整宿地玩

麻将。我考虑了好 几天,租房前还和邻居念叨,看到邻居面露不悦,我愣是没将房子租给老朋友,至今,朋友仍怀恨在心。”杨先生说。

  “大家街里街坊住了好多年了,虽然我们现在搬走了,房子要出租,可这结下的邻里情得念着,不能为了挣点房租, 把左邻右舍都得罪了,划不来。”有房出租的住户们对记者说,“一家这么做,家家这么做,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一条不成文 的租房规定,大家都遵守。”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该社区已经有20年历史了,260余户居民,有出租房30余套。因为感情比较深厚,很 多居民出租房屋时,不愿给老街坊添麻烦。“有了这样的不成文规定,其实也省去我们很多麻烦,租客素质有了一定的保证, 小区的治安、环境等方面都能得到保证。”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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