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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家产想赖17.5万赔偿 当事人逃避法院执行被移送公安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3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3月31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 通讯员 冷言 张善荣)一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的执行,暗地里将其财产低价变卖后偿还其他借款,致使法院无法执行,近日,济阳县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2002年6月的一天,农民刘某某驾驶联合收割机为某村村民郭某收割小麦。在收割过程中,刘某某的联合收割机在向北倒车时将郭某之子轧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郭某夫妇及其父母医药费、护理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17.5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原告郭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某经二次传唤才到庭,执行人员先行调查了刘某某的财产状况,责令其限期履行。刘某某事后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

  执行法官发现,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刘某某擅自处分、转移被查封的财产及其申报的财产,致使该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结案。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目前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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