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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茜坑水库不受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5:26 深圳特区报

  《宝安茜坑水库水源质量受到威胁》后续报道

  宝安区积极回应,表示尽快将水源保护区移交水务部门

  确保茜坑水库不受污染

  【本报讯】(记者肖意)本报昨天刊登的《宝安茜坑水库水源质量受到威胁》的报道,引起了宝安区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宝安区水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会同龙华、观澜水务所人员来到茜坑水库,现场调查了解毁林种果威胁水源水质的情况,表示将尽快完成该处转地后的相关手续,早日把本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库区移交给水务部门,同时规定该处毁林后种上的荔枝树不得再行转包经营,以免造成水库原水污染。

  记者昨天下午再次来到茜坑水库。在水库库尾北侧,记者遇上了宝安区水务部门以及龙华、观澜水务所的4位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本报昨日报道引起了宝安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负责人要求宝安水务等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并书面向区政府汇报。4位负责人爬上毁林种果的山坡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栽种的荔枝树苗至少已存在有两年之久,属于转地前龙华街道大浪社区当地居民抢种结果。据龙华水务所负责人介绍,这片抢种的陡坡属于龙华大浪上岭排,目前已完成转地。如今这些树苗已被刷过红漆,说明已点过数并作过赔偿。

  “转地完成后,还需要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转地后的产权移交手续。”宝安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这片陡坡转地后的移交手续正在办理,区水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力争上半年能够移交给水务部门进行管理。宝安区政府同时规定,这类一级水源保护区完成移交后,转地范围内的果木不能转包经营,只能任果木自然生长,以杜绝承包后的人为施肥、喷洒农药给水源带来污染。同时,完成移交后,水务部门应在合适地方种上水源涵养林,保护水库水质。

  市水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必须尽快完成该片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陡坡移交,移交完成后,水务部门将加强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茜坑水库水质不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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