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治理乱抛撒应建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5:3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近日连续报道的“曹先生悬赏5000元‘通缉’乱抛撒”一事引起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西安市召开专题会议并出台《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的通告》。昨日,本报对《通告》解读后,引起市民的热烈讨论。大家对出台这一通告表示赞成的同时,有市民认为,政府下了这么大决心,还应该建立问责制度,如果再治不好抛撒,就要问责相关部门领导。

  程先生是西安市一公交车司机,提起拉土车,他感到心有余悸。有时在十字路口,他遇到绿灯正常行驶,有拉土车呼啸着闯红灯,他只得紧急刹车,每次都被惊出一身冷汗。程先生说,这些车胆敢这样无所顾忌,就是因为车牌看不清。程先生提议,这些看不清车牌的车,本身就是违法的,只要相关部门看到这些车,不论它是否抛撒,就该重罚,不要等它抛撒完后,再去找证据。

  去年冬天,清洗完抛撒垃圾后的水结成冰,家住翠华南路的董先生开车路过时经常提心吊胆。董先生说,拉土车抛撒是关系到每个市民生活的大问题,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解决拉土车抛撒问题,说明政府下了很大决心。

  董先生认为,这次出台通告是个很好的机会,各部门都应该严格按通告行事。对于那些治理不好拉土车抛撒的单位,对单位领导要建立问责制度。

  王先生是一名拉土车司机,对于政府要出重拳治理黑车,王先生举双手赞成。但是王先生认为,两年前市容部门也经常在工地检查,但是人混熟后,有些市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尖车还是很难绝迹。这次派人在工地值守,值守人员和施工方混熟后,会不会又和以前一样不好好管理?

  他希望好措施也要执行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拉土车。本报记者付军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