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方便走捷径花钱买来假证件 八年夫妻成同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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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17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湟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遇到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 王女士与李某于1998年开始共同生活。因为王女士的户口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李某便托人去王女士的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哪知,所托之人为他们买了一个假结婚证。后来,两人便安心地过起了日子,并生育两个孩子。但是,自2004年起,两人经常因琐事发生口角,有时甚至拳脚相加,王女士不堪忍受,便起诉到法院,办案人员在审核证件时发现,王
立案后,执行人员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向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向王女士再三讲明,李某花钱买来假证并非出于本人意愿,最终,王女士同意履行调解协议。 办案人员说,结婚证是法律确认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领取。目前,办理各类假证等违法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应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人们,凡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图方便、走捷径终将害人害己。(作者 贾忠英 铁永禄) | |||||||||